对未实现利润开始征税? — — 实际收益率第三框税制的法案由荷兰下议院通过

CN
Phyrex
关注
1小时前

对未实现利润开始征税? — — 实际收益率第三框税制的法案由荷兰下议院通过。

大概一年前就有讲 $MSTR 的为实现收益征税的问题,当时的 MSTR 还是打把的账面收益,有小伙伴就提出了如果对这部分的收益征税是不是会迫使 MSTR 去出售手中的 $BTC ,而实际上美国并没有对未实现利润征税的法律。

但就在昨天,荷兰的下议院通过了Box 3 改革,拟用约 36% 的税率对储蓄或投资的“实际回报”征税,而“实际回报”包含价格涨幅,这就是对未实现收益征税。

当然目前仍需上议院通过,且预计 2028 才实施。

主要内容包括了:

A. 从“假定收益”改成“实际收益”。

以前的 Box 3 是按“假设回报率”算税,新法案的核心就是把 Box 3 变成“以真实回报为税基”的制度框架,收益是多少,就按收益来交税,而不是按财富规模。

B. 税基=现金收益 + 资产价格变动(包含未实现涨跌)

这次的定义的“实际回报”不是只看利息、股息、租金这些现金流,还把年度资产价值变化计入回报。

虽然还没有卖出,但收益涨了也算当年回报的一部分。

如果是跌了,就算负回报。

所以才会被解读为“对未实现收益征税”,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按年度“资产增值或减值”计税。当然,即便是账面收益也需要交税。

C. 税率约 36%,但不是对资产征 36%

这里的 36% 是对 Box 3 的“应税回报”征税,不是对本金或资产规模抽税。也就是说如果当年回报为 0,理论上也就没有 Box 3 税,当然实际还有各种细节、免税额与计算口径等。

D. 亏损允许结转,但只能在 Box 3 内部消化

为了让“未实现涨跌都算”在逻辑上成立,法案引入了 Box 3 亏损机制,当年负回报可结转抵扣未来正回报(通常会有门槛或限制),但不能拿去抵 Box 1 工资入或 Box 2 股权收益。

说人话就是账面上的亏损可以抵消来年账面收益的部分,目前来看并不是单纯按照自然年计算。

E. 对流动性冲击变大

市场最担心的就是资产涨了但没现金交税,被迫卖出。这就是要面对的问题。

F. 加密货币被明确纳入 Box 3 资产范畴

如果是荷兰税务居民,未来这套框架落地后,持有 BTC或ETH 等加密货币,年度涨幅会进入税基。当然如果年度下跌,也会计入亏损。

解读:

最大的问题就变成了,如果这套法案实施了,那么比如 2023年 和 2024年 Bitcoin 是上涨的,需要连续两年缴税,而为了缴税可能不得不减持自己的仓位,然后发现到了 2025年 反而是亏损了,导致了仓位也减少了,税也缴了,两头都在亏。

有些小伙伴可能会想,这不是挺好的吗,帮你减仓避免了第二年可能的亏损,但如果第二年继续上涨呢,比如 2023年的税务年,你卖了 $BTC 缴税,结果 2024年 涨的更凶,反而你因为扣税而不得不卖出一部分 BTC 。

还好这只是在荷兰,如果是在美国的话,我估计 $MSTR 真的要哭了,这种未实现利润征税有点不道德,但换个角度讲,其实未实现利润也可以通过抵押借贷来规避纳税,说不定以后会有更多的国家执行这种方案。

@bitget VIP,费率更低,福利更狠


免责声明: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平台的立场和观点。本文章仅供信息分享,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。用户与作者之间的任何争议,与本平台无关。如网页中刊载的文章或图片涉及侵权,请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和身份证明发送邮件到support@aicoin.com,本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将会进行核查。

分享至:
APP下载

X

Telegram

Facebook

Reddit

复制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