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家拆解香港首个地产 RWA:LPF 架构下的税务合规密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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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小时前

撰文:谢炎岑

一、香港德林大厦地产 RWA 项目核心具体信息

该项目是香港首个获批的传统商业地产RWA代币化项目,由德林控股(01709.HK)发起,2026年2月获香港证监会「无异议函」放行,是香港争夺全球RWA中心的标志性项目,核心信息如下:

(一)标的资产与架构设计

底层资产:香港中环威灵顿街92-96号德林大厦(银座式商厦),德林控股2023年以逾2.8亿港元购入最高五层及命名权,呎单价超2.53万港元,属中环核心商区稀缺硬资产;同时获批的还有投资Animoca Brands的私募股权类LPF基金代币化项目。

核心架构:采用LPF(有限合伙基金)+ 代币化双层结构,未直接转让物业产权,而是将「持有德林大厦的LPF基金权益」进行数字化代币化。LPF为香港法律认可的基金载体,其份额拆分、转让有成熟法律依据,规避了物业产权处置的复杂程序。

技术方案:香港持牌机构首次采用双链并行,基于HashKey Chain区块链协议+XRP账本发行代币,由Asseto Fintech提供技术支持,兼顾合规链的监管友好性和公链的流动性。

(二)监管审批与合规基础

审批形式:香港证监会于2026年2月24日出具「无异议函」,非牌照/正式授权,是监管对特定业务计划的「不反对」表态,体现RWA早期探索阶段的个案审批灵活性。

监管原则:遵循「相同业务、相同风险、相同规则」穿透式监管,因代币代表基金权益,归入《证券及期货条例》监管范畴。

持牌要求:德林数字家族办公室持有第9类(资产管理)牌照、德林证券持有第1类(证券交易)牌照,为项目合规运营的核心基础。

审批周期:2025年10月首次披露计划,2026年2月获批,历时约4个月,反映香港监管在审慎与效率间的平衡。

(三)项目定位与投资逻辑

核心目标:为合格投资者提供低门槛配置香港核心地产资产的新工具,将原数亿港元的中环写字楼投资门槛降至数万美元级别,拓宽投资者群体。

资产选择逻辑:选品符合稀缺性(中环核心商区)、权属清晰(单一物业无复杂产权纠纷)、规模适中(数亿港元估值,试点试错成本低)三大标准,为后续RWA项目提供参考。

非单纯融资:区别于传统地产融资,核心是实现资产流动性提升,同时通过LPF架构实现风险隔离。

(四)项目的行业意义

是香港首个传统商业地产落地的RWA项目,此前香港代币化探索仅集中在金融产品领域;

提供了可复制的地产RWA合规范本,明确了资产选择、监管沟通、技术实施、风险控制的全流程路径;

验证了「境外资产境外发行」模式的可行性,为未来「内地资产、香港发行、全球交易」扫清路径不确定性。

二、德林大厦地产RWA项目涉及的税务问题解析

香港对RWA的税务处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,结合项目「LPF基金权益代币化」的核心架构,税务处理穿透至底层资产(LPF基金+商业地产),同时适用香港数字资产、基金、地产相关税收政策。核心参与方包括项目发起方(德林控股)、基金管理方(德林数字家办)、代币投资者、交易平台,各主体税务处理及核心税务问题如下:

(一)核心税务原则:穿透监管,税归底层

香港证监会对该项目的定性为「现有基金权益的数字化表达」,未创设新资产类别,因此税务处理不针对「代币」本身,而是穿透至底层的LPF基金及德林大厦地产资产,适用香港《税务条例》及基金、地产相关税收规则,代币仅作为权益流转的技术载体,无额外税种。

(二)各参与方具体税务处理

1、项目发起方:德林控股

LPF基金设立阶段:德林控股将持有的德林大厦注入LPF基金,若为非交易性资产注入(仅为权益重组),未产生实际利润,无需缴纳利得税;若涉及资产转让溢价,溢价部分需按香港法团利得税16.5%计征。

代币发行阶段:通过LPF基金发行代币融资,属于基金份额的发售。德林控股作为基金发起人取得的管理费/收益分成,若在香港产生,需计入营业利润缴纳16.5%利得税

地产持有阶段:德林大厦作为LPF基金底层资产,产生的租金等收益归属于基金。德林控股作为基金合伙人,按合伙比例取得的基金收益,若为资本性收益(非频繁交易),无需缴税;若为经营性收益,需合并计入企业利润缴利得税。

2、基金管理方:德林数字家族办公室

德林数字家族办公室(持有第9类资产管理牌照)在该项目中担任LPF基金的投资管理人,极有可能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(GP)或其指定管理方。其从LPF基金取得的收入主要分为两部分,适用不同的税务处理:

常规管理费:属于在香港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营业收入,需按16.5%法团利得税计征,无特殊优惠。

业绩报酬(附带权益):若该部分收益符合香港《税务条例》下的附带权益税务宽免条件,则可享受0%利得税优惠。具体条件包括:

基金属于「经核证投资基金」(或待立法更新后适用简化标准);

德林数字家办在香港提供实质投资管理服务,满足至少2名全职雇员每年200万港元本地营运开支的要求;

附带权益源自符合规定的投资交易收益。

若未能完全满足上述条件,则业绩报酬需与常规管理费一样,按16.5%计征利得税。

3、代币投资者(合格投资者)

香港无资本利得税,投资者税务处理核心区分代币交易性质(长期投资/频繁交易),且代币作为LPF基金权益载体,其收益与基金底层资产收益绑定:

代币买卖/转让环节:若为长期投资(持有代币为获取基金分红/地产增值,非频繁交易),转让代币的收益属于资本增值,香港无资本利得税,无需缴税

若为频繁交易(以套利为目的,多次买卖代币),收益视为营业利润,个人投资者按15%、法团投资者按16.5%计征利得税。

代币分红环节:投资者取得的代币分红,实质为LPF基金的收益分配,若基金已就底层资产收益缴纳利得税,投资者无需重复缴税(香港实行单层税制,股息/基金分红免税)。

遗产/赠与环节:香港已废止遗产税和赠与税,投资者将代币赠与或由继承人继承,无任何税务义务

4、代币交易/分销方:德林证券

德林证券作为持牌证券交易机构,分销RWA代币取得的佣金、手续费,属于香港境内的营业收入,需按16.5%法团利得税计征;交易平台的交易手续费收入同此规则。

5、底层资产:德林大厦地产持有税务

LPF基金持有德林大厦期间,需缴纳香港地产相关常规税种,与传统商业地产一致,不受代币化影响:

物业税:按大厦租金收入的15%计征(基金作为物业持有人为纳税主体);

差饷:香港地方政府对物业征收的常规税,按物业估值计算,由基金承担;

印花税:若基金后续处置德林大厦产权,按香港物业交易印花税规则计征(目前香港商业地产印花税税率为15%),代币化交易本身不涉及物业产权转移,无需缴纳物业印花税

(三)项目适用的香港税收优惠政策

香港为推动数字资产及RWA发展,出台了多项针对性税收优惠,该项目可直接享受,大幅降低整体税负:

1、代币交易环节:无印花税

香港《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.0》明确对RWA交易给予印花税豁免,且税务局2025年7月已明确:在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(VATP)上进行的代币化金融产品(如代币化基金份额)买卖/转让,免征印花税(区别于传统基金份额交易及香港证券买卖的印花税规则)。该项目中代币为LPF基金权益的数字化,属于代币化金融产品,投资者买卖代币、平台分销代币均无需缴纳印花税

2、LPF基金层面:统一基金免税制度适用

香港通过《税务条例》及相关修订,对私人形式发售的基金给予利得税豁免。根据香港《2025年税务(修订)(基金附带税权益及其他税务宽减)条例》及相关政策宣言,统一基金免税制度已扩展至包含数字资产的私人发售基金,相关修订在2025年已推进,并自2025/26课税年度起适用。该项目的LPF基金若符合「私人基金」定义,其符合规定的交易收益(包括德林大厦的租金收入及处置增值收益),可直接享受利得税豁免。这是该项目最核心的确定性税务优势,而非待落地政策。

3、数字资产托管/交易:无额外税种

香港目前未对数字资产设立专项税种,代币的托管、交易、结算环节,仅按传统金融业务计征利得税,无增值税/消费税等,且截至2024年底,香港银行体系托管数字资产已超140亿港元,相关托管服务费仅按常规营业收入缴利得税。

(四)项目潜在税务风险与注意事项

跨境投资者的税务信息申报风险。香港正推进加密资产报告框架(CARF),计划2027年收集数字资产交易信息、2028年与合作司法管辖区自动交换。跨境投资者持有该项目代币,其交易信息将被香港税务局报送至居民国税务机关,需关注居民国的全球征税规则(如美国、欧盟等),避免双重征税。

交易性质的税务判定风险。香港税务局对「资本增值/营业利润」的判定无明确量化标准,核心依据交易频率、持有目的、交易模式。若投资者频繁买卖代币,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「经营性交易」,需补缴利得税,建议留存交易记录证明持有目的为长期投资。

内地投资者的跨境税务风险。内地对虚拟货币相关活动严格监管,若内地投资者参与该项目,需关注:

内地与香港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:香港基金缴纳利得税后,内地投资者可凭完税证明抵扣内地企业所得税/个人所得税;

内地资本项目管制:内地投资者参与境外代币交易,需符合外汇管理规定,否则可能面临外汇违规风险,税务申报需同步完成跨境投资信息报备。

税收优惠适用条件的合规风险。统一基金免税制度及附带权益税务宽免均有严格的实质活动要求(如本地全职员工数量、本地营运开支等)。项目运营方需确保LPF基金及GP持续满足相关合规条件,否则可能丧失税收优惠资格,导致税负回升。

三、穿透底层、实质课税;诸多优势、注意合规

德林大厦地产RWA项目的税务处理以「穿透底层、实质课税」为核心,代币化本身未增加额外税种,反而依托香港的低税负环境(无资本利得税、遗产税)和数字资产/RWA专项优惠(印花税豁免、LPF基金利得税豁免),实现了整体税负的显著优化。

项目的税务优势核心体现在代币交易无印花税、投资者长期收益免税、基金层面有确定的利得税豁免,这是香港吸引全球RWA项目落地的重要竞争力;而潜在风险主要集中在跨境信息申报、交易性质判定、税收优惠合规条件三个方面,各参与方需结合香港税务规则做好合规规划。

同时,该项目也为后续香港地产RWA项目确立了税务范本:通过LPF/SPV基金架构承接底层资产,既实现风险隔离,又能享受香港基金相关税收优惠(自2025/26课税年度起已明确适用),代币化仅作为权益流转的技术手段,不改变底层资产的税务属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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